寧德新聞網(wǎng)6月6日電 (張高雅)男子看熱鬧發(fā)現(xiàn)妻子酒駕被查獲,欲“解救”妻子竟動手襲警。近日,福鼎法院審結該起襲警案,判處張某某拘役五個月,緩刑八個月。
2024年1月19日晚,張某某飲酒后準備前往其岳母家中接妻子回家,步行至福鼎市某路段遇見公安機關在此設卡檢查,遂駐足觀看。
半小時后,張某某看見其妻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民警查獲,便在公安民警看管其妻子上廁所期間,抓住民警的手臂,經(jīng)民警多次警告讓其放手,仍用力拉拽民警,并將民警拉摔在地,致使民警右手背皮膚軟組織挫傷。經(jīng)鑒定,民警的傷情屬輕微傷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張某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(zhí)行職務的人民警察,其行為已構成襲警罪,結合其自首、認罪認罰等情節(jié),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。(完)